张家界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张家界大学

[切换城市]
张家界站> 张家界教育> 张家界大学>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信息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英文名:JiShou university ZhangJiajie college 简称:“吉大张院”,“张院” 所在地:张家界 院校代码:12662 类型:综合类

公办大学
  •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简章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0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62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温泉路001号            邮政编码:427000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九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十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十一条  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七条  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三本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八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所报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非英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第二十三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等有术科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办法原则上是在术科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第二十六条  学院和华飞航空集团校企合作,开设“航空特色班”。凡参加军、民航上站体检合格且政审合格,年龄在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生,可报考学院英语专业,录取后进入“航空特色班”学习,毕业后发放英语专业文凭,由华飞航空集团安排就业。详见学院官网招生简章。第二十七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2020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44-2116316 、0744-2116376传    真:0744-2116316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学院网址: https://zjj.jsu.edu.cn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20年5月 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2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国标编码12662。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第七条  学院招生由吉首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学院2018年面向湖南、河北、浙江、江西、广东、河南、江苏等七个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招生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园林、护理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等18个。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十二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所报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第十三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非英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第十四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等有术科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办法原则上是在术科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第十七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五章 文凭及毕业待遇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对符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第十九条  学生毕业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条  学院2018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热水坑1号邮政编码:427000咨询电话:0744-2116376  2116316  2200519 2200589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学院网址: http://zjj.jsu.edu.cn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8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18年4月 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09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62第七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温泉路001号   邮政编码:427000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九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第十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第十一条  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教育厅第十二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五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六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第十七条  在湖南省,学校录取批次为三本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请参照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第十八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第二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所报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内已投档的考生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我院公布的电话联系确认录取,未确认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所有新生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杂费。有关学院录取办法的具体方案以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第二十二条  学院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非英语专业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限。第二十三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五条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等有术科考试成绩的专业,录取办法原则上是在术科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术科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第二十六条  学院和华飞航空集团校企合作,开设“航空特色班”。凡参加军、民航上站体检合格且政审合格,年龄在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生,可报考学院英语专业,录取后进入“航空特色班”学习,毕业后发放英语专业文凭,由华飞航空集团安排就业。详见学院官网招生简章。第二十七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院2019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第二十九条  学院设立各类学生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44-2116316 、0744-2116376传    真:0744-2116316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学院网址: http://zjj.jsu.edu.cn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2019年4月 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2009-06-11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09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吉首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 学院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2662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网址:http://zjj.jsu.edu.cn二、录取原则1、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录取。2、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4、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5、对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三、招生政策1、男女生比例。我院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2、体检标准。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司[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3、外语语种。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我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中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我院认可该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且符合该省艺术类招生条件,并填报我院第一志愿。 四、招生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09年面向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湖南8个省招生,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五、学位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六、收费标准学院2008年收费标准为11785元/年—18185元/年(含住宿费、书籍费、录取费等),2009年学院将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标准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 邮政编码:427000咨询电话:0744-2116316(兼传真) 2116376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八、附则1、学院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解释权在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05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简介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确认,由吉首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名称: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2662学院办学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网址:http://zjj.jsu.edu.cn二、录取原则1、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录取。2、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所制定的招生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4、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5、对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三、招生政策1、男女生比例。我院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2、体检标准。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司[2003]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3、外语语种。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4、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我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中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排序录取,或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外省考生,我院认可该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且符合该省艺术类招生条件,并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四、招生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1年面向河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广西、湖南8个省市招生,分省份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五、学位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高校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六、收费标准学院2010年收费标准为13245元/年—18445元/年(含学费、住宿费、书籍费、体检费),2011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七、联系方式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邮政编码:427000咨询电话:0744-2116376 ?2116316(传真)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八、附则1、学院招生工作在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本科层次招生,解释权在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5-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国标编码12662。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由吉首大学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12年面向湖南、河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等七个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条 按教育部文件和湖南省招生录取规则,学院2012年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已进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报考学院的省内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是在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及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第十六条 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2012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第六章 文凭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对符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邮政编码:427000 咨询电话:0744-2116316 2116376(传真)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 学院网址: http://zjj.jsu.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〇一二年四月详情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5-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由吉首大学于2002年举办的一所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著名的国际旅游城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学院国标编码12662。 第三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四条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原则和规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负责编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远程网上录取、负责解释和咨询有关招生政策、做好与上级招生部门的工作衔接、做好招生期间来信来访工作及录取通知书的印制与发放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由吉首大学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2013年面向湖南、河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等七个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生毕业时颁发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张家界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文件和湖南省招生录取规则,学院2013年继续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并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和根据考生的填报志愿情况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湖南省已进档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院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报考学院的省内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是在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及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第十七条 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第十八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院2013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邮政编码:427000 咨询电话:0744-2116316 2116376(传真)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 学院网址: http://zjj.js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〇一三年四月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温泉路(热水坑)001号
  • 电话:
    %u0030%u0037%u0034%u0034-%u0032%u0031%u0031%u0036%u0033%u0037%u0036/%u0032%u0031%u0031%u0036%u0033%u0031%u0036(传真)
  • 邮编:
    427000
相关推荐
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包头医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