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暂住地居住的居民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
4.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供数码照片;
(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补正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五)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证明。
1.提供数码照片;若无数码照片的,凭身份证明拍摄数码照片;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提交有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4.交纳相关费用;
5.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